新華社長春6月13日電 前后兩任高校“一把手”為何都在這件事上栽了跟頭?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周立權
位于吉林省白城市中興西大路上的白城師范學院,一進校園,就看到學生在教學樓、實驗樓進進出出,在建的12層綜合大樓也即將完工。正是這些拔地而起的大樓,讓學院的前后兩任“一把手”栽了大跟頭。
吉林省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白城師范學院原黨委書記任鳳春受賄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任鳳春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繼任者劉曉春涉嫌受賄罪一案,已由通化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兩任主官被查
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4年,任鳳春利用擔任白城師范學院黨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發包、物品采購、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00余萬元。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去年5月,吉林省紀委監委對任鳳春立案審查后,任鳳春的繼任者劉曉春仍心存僥幸。他把違法所得的奧迪轎車,以借朋友錢為名,寫下一張欠條,企圖抹平賬目;他又把贓款藏匿在妹妹名下的銀行卡里,想逃避查處。劉曉春甚至認為紀委監委不可能在同一時期,同一個單位查兩位“一把手”。2018年8月,劉曉春終被立案審查。
日前,劉曉春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通化市人民檢察院向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劉曉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F初步查明,劉曉春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600余萬元。
據了解,任鳳春、劉曉春案發后,更是“拔出蘿卜帶出泥”,白城師范學院相繼有近10名處級干部因違紀違法受到查處。
貪腐也“接力”
記者梳理白城師范學院貪腐窩案發現,任鳳春和劉曉春貪腐之路驚人相似,連大多數“圍獵”者都重合在一起:
——圍標串標,大發工程財。2007年10月,任鳳春調任白城師范學院黨委書記,在任8年間,先后興建實驗樓、教學樓、教職工公寓等,這些工程項目成為其大肆斂財的目標。2010年,學院開展東遷西建,任鳳春幫助一開發商中標,收取130萬元“感謝費”。有一次,他竟收取工程“提成款”400多萬元。
劉曉春與任鳳春一樣,也把斂財目標盯上了學院的工程項目。劉曉春違規插手工程項目,組織多家企業參與串標、圍標,確保行賄企業獲得工程項目,從中收取巨額“好處費”。
——接踵聯手,形成“貪腐圈”。任鳳春在任時,劉曉春任學院副院長,分管基建和財務。劉曉春充當任鳳春貪腐“馬前卒”,把基建處長、財務處長等干部拉進來,與一些不法商人共同形成了“貪腐圈”。
2009年初,學院開發建設實驗樓和教職工公寓樓項目,時任白城師范學院外語教研部黨總支書記陳某找到任鳳春,承諾“工程給我干,掙了錢咱倆平分”。任鳳春明知本單位員工不得經商辦企業,但他爽快地答應了。陳某承攬工程,任鳳春從中收取巨額錢款。
2010年,陳某聽到要開發建設教師住宅的消息,找到劉曉春讓其幫忙。事后,劉曉春得到一套價值近20萬元的住房。2015年,陳某又提出讓學?;刭徠渫顿Y的學生公寓經營權,劉曉春滿口答應,這回他一次性收受了200萬元。
——在分管事務上,“接力”貪腐。2008年末,白城市一煤炭經銷處經理孫某來到任鳳春辦公室,表明想要承包學院供暖季所有用煤的意圖,同時遞上2萬元“見面禮”。任鳳春安排下屬與孫某簽訂購煤合同,為了保持長期“合作”,孫某先后送給任鳳春人民幣152萬元。
孫某在送煤過程中,經任鳳春安排結識了時任副院長的劉曉春。為能得到更多照顧,孫某于2008年至2015年先后6次送給劉曉春122萬元好處費。
監管應增強
“之所以圍標串標都能得逞,是因為‘一把手’形成了絕對威權。”一位在學院工作30多年的老職工告訴記者。
吉林省紀委監委通報顯示,任鳳春把自己當作學院的“大家長”,對重大問題決策、重大項目投資、大額資金使用,都是他定好了再上會。大事小情“一把抓”,決策拍板“一言堂”,于是向他行賄的企業都能中標。
劉曉春也是直接違規插手工程項目,有意抬高工程預算,組織向其行賄企業參與串標、圍標,赤裸裸進行權錢交易。
一些紀檢干部、專家建議,要加強對高校關鍵環節和重要崗位的監督,特別是要對高?;üこ?、物資采購、選人用人等違紀違法行為易發多發環節,從制度層面減少人為因素的操控,防范高校干部貪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