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可“治牙”“殺幽”?這類虛假宣傳將變得難以為繼。據3月26日央視報道,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牙膏監督管理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實施。該辦法明確了牙膏定義,并且提出牙膏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科學依據。目前,我國牙膏市場上依舊存在虛假宣傳、夸大宣傳的現象,新規為牙膏的功能宣傳加上“緊箍”。
單獨為一類普通日常用品出臺部門規章,現實中比較罕見。法律給牙膏“開小灶”,很大程度緣于近年來牙膏市場亂象不少,比如,不少牙膏宣稱具有防齲防蛀、防牙斑、防牙結石、防牙齦炎、抗菌、止血清火、修補牙洞、閉合牙縫甚至穩固牙齒松動等作用,“防幽牙膏”的出現頻率更高;在線上銷售平臺,不乏“醫院同款”“醫療渠道專供”“牙醫推薦”等宣傳,令消費者眼花繚亂。如此宣傳甚至讓一些人認為,牙膏幾乎可當成藥品來使用。
如此亂象的危害不容低估,治理亦刻不容緩。當“治病”變成牙膏的“附加值”,一些牙膏企業會更心安理得地把價格標高;一些品牌的夸大宣傳可能構成對其它品牌的不正當競爭,甚至形成“逆淘汰”;虛假宣傳可能混淆視聽,影響消費者對牙周疾病的認知,甚至可能導致耽擱診療。
強化對牙膏的監管,首先要完善相關制度與規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首次明確,牙膏參照普通化妝品管理,可謂邁出了補齊監管短板的重要一步,對牙膏市場起到了一定的規范作用,但如此參照管理的精準度和針對性顯然有限。
上述辦法明確了牙膏的定義和監管部門,也明確了牙膏及牙膏原料的管理要求,規定了牙膏實行備案管理,并從牙膏的新原料管理、產品備案、標簽宣稱、功效評價等方面,設定了一系列監管制度,明確了法律責任,劃出了更清晰的紅線。不難想見,該辦法實施后,執法監督和行業自律等都將變得更有章可循,如果有企業再打“治病”的擦邊球,也將被依法懲治。
期待這塊短板的補齊,能夠讓牙膏監管更給力,讓牙膏品牌宣傳擯棄噱頭,回歸清潔這一核心功效。
(責編:李茜)